关于明确和公布江宁区2022年度水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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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3日发表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水务局《转发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2年度水库“四个责任人”的通知》(宁水办运管〔2022〕37号)文件精神,我区按要求上报《关于上报2022年江宁区小型水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报告》(江宁水字〔2022〕41号)和《关于上报2022年江宁区赵村水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报告》(江宁水字〔2022〕42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责任人按照履职手册要求认真履职。若责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继任人员即为新的责任人。
***:江宁区2022年水库“四个责任人”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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