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安洲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促进社区和谐,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结合实际,永安洲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包括社区便民服务、城乡公共服务、城乡社会管理等,由永安洲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泰州市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男性18-55周岁、女性18-45周岁且经市区级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见***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侯志霞;联系方式:153****8098。
(2)报名地点:永安洲镇为民服务中心201室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待初审合格后,在面试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凡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1、人选确定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面试。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及行政能力测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等,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主考官签字确认后,现场予以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参加选聘人员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政审考察人员(由于总成绩相同超过选聘名额的,同分跟进)。体检按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工作根据《高港区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联合审查。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镇、社区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统一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
七、服务期限及待遇标准
1、服务期限: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2、待遇标准: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进行确定,社会保险依据有关政策执行。
3、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永安洲镇党群工作局和纪委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永安洲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doc
***2:永安洲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泰州市永安洲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