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5月26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及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特洛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平方米家具装饰膜项目、江苏佳仕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平方淋膜复合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8859399;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250万平方米家具装饰膜项目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B3栋标准厂房 | 江苏特洛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编制主持人:朱福波 3、主要编制人员:朱福波、陈楠 | 公示稿-江苏特洛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平方米家具装饰膜项目 | 项目租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B3栋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购置预涂膜涂布机,分切机等14台(套),购买UV油墨、GAG等原材料,项目投产后形成250万平方米家具装饰膜的生产能力。 | 1、废气:分装、涂布烘干废气微负压收集,通过一套热交换器+干式预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建设项目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民便河。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年产3600万平方淋膜复合型材料项目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姑苏路南侧东方华林院内 | 江苏佳仕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编制主持人:刘春晓3、主要编制人员:刘春晓 | 公示稿-江苏佳仕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0万平方淋膜复合型材料项目 | 江苏佳仕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姑苏路南侧东方华林院内,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等相关项目。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投资约2000万元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姑苏路南侧东方华林院内建设年产3600万平方淋膜复合型材料项目。 | 1、废水:本项目排放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所有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排入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民便河。 2、废气:印刷、淋膜废气各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