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2〕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属下的2.***2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一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23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龙湖街汤村旧村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南至广河高速,北至汤村村经联社,东至创新大道北,西至塘面一路。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2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龙湖街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2.***21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发建设,并拟采取拆除复建、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本次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于汤村旧村改造项目用地置换,由项目改造主体落实补偿安置工作,政府不予以征地补偿。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2〕23号】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5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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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