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供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燃气部分)施工运维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通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东开管投资[2021]82号),招标人为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燃气供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燃气部分)施工、运维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燃气供热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燃气部分)施工、运维及监理
项目编号:KFQ2022-12#
工程概况: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46个住宅小区约2.5万户超期服役、锈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燃气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对燃气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进行提升,安装燃气安全监测预警设施。对燃气安全监测预警设施进行5年的运行维护管理,主要包括日常巡检维保、平台报警后的应急处置,安全运行调度等。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7278.562295万元,其中施工、运维:7184.562295万元(施工计划投资6912.562295万元,运维计划投资272万元),监理计划投资94万元。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施工、运维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不包含运维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运维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施工、运维的投标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3.1.1参与本工程施工、运维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类公用管道;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须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最新一期)中级别为A级(含)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须满足);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1.3本项目施工、运维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3.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1.3.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2参与本项目监理的投标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3.2.1参与本工程监理的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须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最新一期)中级别为A级(含)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3.2.2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处罚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2.3本项目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TPBidder)进行网上免费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2年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东三路160号)。
6.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05383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东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03907
监督单位: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
技术支持电话:0546-8388055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137****8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