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布苏金刚同志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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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24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核,苏金刚同志符合安全总监任职条件,请以下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安全总监任职手续,明确专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姓名:苏金刚 单位:木色香积智能家居(东营)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部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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