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施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自井发改发(2018)301号
自贡市沿滩区自来水公司: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决策部署和市、区人民政府抓好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政策规定,结合自流井区乡镇供水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实施自流井区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一)阶梯水价各分级水量。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第一级水量每户每年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180-2***立方米(含2***立方米);第三级水量每户每年超过2***立方米以上部分。
(二)阶梯水价各分级水价。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统一规定,各分级水价保持1:1.5:3的比价关系。居民生活用水各分级水价核定为:第一级水价为2.6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3.9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7.8元/立方米。
(三)阶梯水价实施范围。自贡市沿滩区自来水公司负责的城市管网延伸到自流井供区内已直接抄表到户的乡镇居民家庭用户,其生活用水价格均实行阶梯水价。居民家庭用户以住宅为单位确定,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尚未交由自贡市沿滩区自来水公司负责的其它乡镇居民用户不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待实施改造并由自贡市沿滩区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后,再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由自贡市沿滩区自来水公司负责供水乡镇内按国家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用水价格按与第一级水价保持1:1.2的比价关系,核定为3.12元/立方米。
(四)计价方式。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实行分级超额累进加价。计价周期阶梯水价计算公式为:第一级用水量×第一级水价+第二级用水量×第二级水价+第三级用水量×第三级水价。
(五)计价周期。阶梯水价的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水量在周期内可累积、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
(六)对多人口家庭设置优惠水量。一户一表家庭人口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用户可在每一计价周期内持房产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到供水企业申请各级用水量相应增加36立方米/户.年,执行相应阶梯水价。
二、执行时间
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具体要求
你公司要广泛宣传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意义,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引导,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顺利执行;要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好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落实好明码标价制度;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问题,争取各方面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供水质量,更好地保障安全、优质、高效的乡镇居民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