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自流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方案的通知
自井人社发〔2021〕19号
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各行业协会:
现将《2021年自流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自流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方案
为推动我区高技能人才工作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流井区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自井人才〔2017〕2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两区建设的实施方案》(自井委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加快两区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建设自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实施意见》(自人社发〔2014〕1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因
实施自流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区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举措。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技能领军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技能人才成长互相融合的活动场所,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种创新模式。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旨在给技能领军人才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交流平台,更好发挥其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整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拓宽高技能人才成才之路,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成效。
二、评选范围
自流井区范围内将工作地点设在生产、研发、教学、实训等场所,主要方向为技术含量较高的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电子信息、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产业领域的工作室。
三、评选名额
全区拟择优评选1-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补贴标准
对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贴1万元。
五、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资格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2.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设立单位的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能够并承诺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地、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须由实际聘有获得区级一等奖,市级技能竞赛一、二等奖,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或具有高级技师(高级工)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员工的企业(或联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提出申请,凡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自流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工作室名称(格式为自流井区+领办人名字+技能大师工作室);
2.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其中企业与院校联合办的,还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书和事业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技能大师和工作室主持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
4.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各级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二)实地考察。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赴现场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三)综合评议。根据考察情况,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综合评审,提出拟建自流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一周。
(四)公布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向社会公布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颁发自流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七、评选要求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应配备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要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经批准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办单位要按照《申报表》中所承诺的扶持政策及时兑现,并在批准建立之日起三个月内落实到位。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实施情况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区委组织部;每年1月底前制定当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当年度主要任务、预期目标、完成进度、项目负责人),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备案。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区工作组对工作室技能水平提升情况、技能人才培养情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日常运作情况、单位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对业绩突出、管理工作出色的工作室进行通报表扬;对连续三年无工作成果、管理不善的工作室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并向社会公告。因单位合并、撤销等原因造成工作室无法正常运行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组织核实并报区工作组核准后予以注销技能大师工作室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八、工作要求
各镇街、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相关规定,尽快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5月30日前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股,逾期申报无效。
联系人:殷桃、陈德礼
联系电话:0813-8658990
电子邮箱:40473975@qq.com
***:自流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自流井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45.0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