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政府定价目录中授权县人民政府定价的事项,认真梳理尚未定价的项目,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在5月1日前向我局申请定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2〕5号)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5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36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