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江文化广场电源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 龙江文化广场电源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委员会宣传文体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26 (万元) ,工期: 20 日历天。
工程内容包括:为配合文化广场改造,现将广场旧电源迁移至舞台室内,为广场设施(LED屏、集装箱展馆、育婴室)提供电源。工程内容包括:拆除旧配电箱,挂墙安装新配电箱,敷设新建电缆并埋地、新建电缆沿墙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②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③必须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审查备案(备案名单以佛供电生【2018】2号文为准,如有最新的文号,则按最新的文号执行)。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必须是龙江镇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库的入库承包商。
4.定标办法
本项目定标办法采用龙江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优先随机定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入库承包商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8日前在龙江镇政务网站“招标采购”栏自行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
6. 随机定标会议
6.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10时00分。
6.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所有符合本工程投标的入库承包商。
6.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对于缺席或未按时签到的投标人由镇交易中心作好记录,并按《龙江镇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库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或处理。
7.其他相关说明
7.1 本工程投标无须提交投标担保。
7.2 本工程投标无须提交投标文件。
7.3 关于本工程的任何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由镇交易中心通知所有投标人。
7.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委员会宣传文体办公室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757-23888669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六楼
邮 编:528318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3888172
2018年11月2日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等)
***:招标控制价.pdf
***:招标文件.pdf
***:图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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