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范围和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对已办理登记手续的19岁至22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要进行核验;对历年未登记又符合登记条件的要进行补登记。
二、兵役登记的目的
兵役登记是兵役机关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一项法定的兵役工作制度。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文化状况,确定其是应服兵役或免服兵役,还是不得服兵役或缓征,并报上级兵役机关批准,为确定当年的预征对象打好基础。
三、兵役登记安排与要求
兵役登记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6月10日后进行资料汇总及上报。
伦教集中的兵役登记日为:5月18日(星期日),(荔村兵役登记日为5月25日)当天的具体时间和其它要求,请留意各村(居)发放的兵役登记通知书。应登记的对象在收到兵役登记通知书后,请带齐相关资料,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兵役登记站点进行登记。
提醒:登记后请领取《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并请注意保管好,大学开学要作为报到凭证。
伦教街道人民武装部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