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路路安汽车美容服务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路路安汽车美容服务中心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路路安汽车美容服务中心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大道35号建设,经营汽车美容,项目经营占地面积150m2,使用面积140m2,总投资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设备有升降机1台、平行机1台、护胎机1台、拆胎机1台、空压机1台、清洗机1台、脱水机1台、泡沫机1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我局于2015年11月20日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洗车废水及机动车尾气,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及隔油沉沙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机动车尾气经加强通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
项目噪声主要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在营业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避免噪声、污水、废气、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审批意见进行经营,若要变更经营范围及规模需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控制营业时间,晚上22时至翌晨6时及中午休息时间不得进行高噪声营业。
(四)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如有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应符合和服从乐平镇城市规划建设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平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