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城镇城七路1号之一晶城商务酒店铁架形式户外广告招牌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7〕310号
关于明城镇城七路1号之一晶城商务酒店铁架形式户外广告招牌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1号之一晶城商务酒店铁架形式户外广告招牌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晶城商务酒店
二、项目名称:晶城商务酒店铁架形式户外广告招牌
三、方案情况
该广告招牌规格为11米长X2米高X1个、11.5米长X1.5米高X1个,共两个(详见附图)。本方案只针对此广告招牌,其规格、尺寸、位置等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佛山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佛山市高明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等的相关要求。
四、公示时间:自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25日(共十五天)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t.gaoming.gov.cn/ztzl_1/ghgs/)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规划综合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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