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杨和镇2017年中小学招生资料
一、招生学校
(一)小学:杨和镇中心小学、杨梅小学、沙水小学、石水小学
(二)初中:杨和中学
二、招生办法
(一)初中一年级招生安排
1.招生对象:取得小学学籍的具有本镇户籍和符合入读条件的非本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佛府办[2012]36号和[2016]24号文件精神的非本镇户籍应届毕业生)。
2.招生办法(分三阶段)
(1)第一阶段:具有杨和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报名地点:杨和中学。
(2)第二阶段:符合《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有关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报名地点:杨和中学。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报读,当报名人数少于招收户籍生后剩余学位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多于招收户籍生后剩余学位时需要通过抽签的办法来决定录取的名单。
以上两个阶段报名时需带备的资料:小学阶段的《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加盖了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信息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申请办法与小学一年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申请办法相同。
(4)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24号)文件精神的非本镇户籍应届毕业生):要求在5月10日—5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镇流管办(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报名。普通借读生须通过积分制入学申请,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按照积分高低入读。申请办法与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的申请办法相同。
带备资料:请到镇流管办(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咨询索取资料。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
1.招生对象
(1)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2)入学对象:①具有杨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父母在杨和镇工作和居住且符合入读政策的非杨和镇户籍儿童。
2.招生人数及学区划分
2017年秋季,杨和镇各小学按照《高明区杨和镇2017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1)所划分的学区范围招生。
3.报名办法
(1)杨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2)符合入读政策的非杨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报读沙水小学和石水小学的,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报读学校报名;报读中心小学和杨梅小学的,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和资料统一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申请报名手续。
4.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杨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②报名地点: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
③需提交的资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新生父(母)及新生页)和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注意事项:(1)此阶段逾期不报或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交完整的,将被视为放弃学区户籍生入学资格,只能参加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报名,按相应阶段学位分配方法处理;(2)此阶段报名可不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待开学后由学校查验上报。
第二阶段: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①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②报名地点:杨和镇中心小学(在人和片居住的随迁子女)、杨梅小学(在杨梅片居住的随迁子女)及沙水小学、石水小学(自愿报读该两所学校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③报名需交资料:符合《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有关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按《杨和镇2017年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2)对应自身所属情况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并递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注意事项:(1)此阶段逾期不报名或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交齐全的,将被视为放弃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只能参加第三阶段报名,按该阶段学位分配方法处理;(2)此阶段未能提供杨和镇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的(含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佛山市户籍),按普通借读生条件办理积分入学。
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新市民随迁子女)
①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31日非节假日办公时间内(即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②报名地点: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服务窗口。(地址:高明区杨和镇和顺路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
③报名条件:在我镇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可办理积分入学。
带备资料:请到镇流管办(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咨询索取资料。
在学校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指录取完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后),按居住证地址、积分高低分片分派学位和录取,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额满为止。(按人和片和杨梅片划分两个分数线。)
5.学位安排
首先安排学区户籍生(本镇在职教职员工的直系亲属作学区户籍生安排 ),再安排非户籍生(其中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先安排,再安排普通借读生。)
具有杨和镇户籍且在第一阶段已报名的学生,按户籍所属的学区安排入读学区学校;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及在第一阶段没报名的户籍生,在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当报名数等于或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时,由杨和镇教育局根据各所报读小学剩余学位情况直接录取;当报名数大于该校剩余学位数时需现场抽签。第一轮由报读学校组织抽签;第二轮由镇教育局把第一轮抽不上的名单(杨梅片)一次性抽签到剩余学位的学校。抽签和注册时间请关注各学校发布的信息,普通借读生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摘优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三)各中小学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或非直系亲属的外来人员子女入读,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跨镇(街道)招生。
三、时间安排
(一)3月31日至4月15日,本招生方案报经杨和镇政府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二)4月15日至4月25日,各校以多种形式认真宣传《杨和镇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前与各村(居)委会及幼儿园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杨和镇的招生方案,制定好本校的招生简章,并将招生简章于招生报名前10天下发到各企业、村(居)委会和幼儿园。招生简章上必须列明本校招生计划数、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联系电话、联系人等招生信息,并通过校内告示栏、校园网等途径公布。招生简章需上交一份到镇教育局备案。
(三)5月25日前完成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招生工作,核实各校学位剩余学位数后,向社会公布可用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及学位数。
(四)6月25日前,完成新市民积分统计工作,将剩余招生计划数和普通借读生入读公办学校分数线同时向社会公布。
(五)8月1日前,向社会第二次公布剩余招生计划数及第二次积分入学分数线。
四、有关规定
(一) 各学校严禁违规招生。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好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计划与学籍捆绑。超出计划的招生结果无效。2011年9月1日(含9月1日)出生的以及已经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办理一年级报名登记手续,否则将取消入读资格,退回原学籍学校。
(二)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入学。所有学校均不得接受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或其他形式的委托捐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入读。
(三)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扣分或取消入读资格。
(四)报名截止日期后才递交入学申请的(含本镇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将视为放弃该阶段学位安排,相应列入下阶段统筹安排。
六、杨和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杨和镇教育局:88803683,88809089,联系人:邓老师、杜老师
杨和中学:88801570,联系人:吴老师
杨和镇中心小学:88809823,联系人:王老师
杨和镇杨梅小学:88851270,联系人:陈老师
杨和镇沙水小学:88851907,联系人:何老师
杨和镇石水小学:88851915,联系人:余老师
***1:杨和镇2017年各中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校 名 | 招生计划 | 招 生 范 围 | |
班数 | 人数 | ||
杨和中学 | 10 | 500 | 镇属各小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和新市民随迁子女 |
杨和镇中心小学 | 7 | 315 | 人和居委会、岗水村委会、对川村委会、豸岗村委会、圆岗村委会和清泰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其父(母)持有人和片居住证的政策性借读生和新市民随迁子女 |
杨和镇杨梅小学 | 6 | 270 | 河东居委会和河西居委会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其父(母)持有杨梅片居住证的政策性借读生和新市民随迁子女 |
杨和镇沙水小学 | 1 | 45 | 沙水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其父(母)持有杨梅片居住证的政策性借读生和新市民随迁子女 |
杨和镇石水小学 | 1 | 45 | 石水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其父(母)持有杨梅片居住证的政策性借读生和新市民随迁子女 |
***2:
杨和镇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对 象 | 证 明 材 料 |
1 | 优 抚 群 体 类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我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① 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 ② 委托监护人和儿童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 ③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2 | 本镇内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 ① 部队师级或区民政局以上证明; ② 监护人和儿童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 ③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
3 | 本镇居民合法领养的的适龄子女 | ① 领养人和儿童的户口簿; ② 领养证或民政部门的证明 | |
4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① 监护人和儿童户口簿; ② 区以上民政局或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 ③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
5 | 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 ① 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 ② 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 ③ 儿童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 ④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
6 | 引 进 人 才 类 | 按规定引进并在本镇居住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 ① 佛山市专业人才特聘工作证或职称证书或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 ② 儿童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③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7 | 在本镇工作的创业归国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 ①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资格证; ② 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和居住证; ③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
8 | 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本镇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① 有效期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 ② 儿童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或证明材料; ③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
9 | 投 资 贡 献 类
| 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对本镇有突出贡献的非本镇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 ①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以上政府认可证明; ② 监护人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 ③ 儿童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或证明材料; ④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10 | 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① 区以上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 ② 本人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 ③ 儿童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或证明材料; ④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
11 |
| 在我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 ① 房产权证明或已经鉴定的合同、***和居住证; ② 儿童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或证明材料; ③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12 | 境外群体类 |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本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 ① 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儿童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护照; ② 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儿童父母具备华侨身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公证、监护人的房产证和户口本,儿童身份证明材料 |
13 | 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 ① 《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居住证; ② 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③ 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儿童身份证明材料 | |
14 | 其它类 | 在我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现在在杨和镇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①儿童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或证明材料; ②在我镇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需提供下面四种证明材料之一: a)由杨和镇流管办出具的《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 b)在我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或以上的证明材料; C)已在我镇连续经营5年以上,并有区工商部门发出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d)已在我镇依法纳税连续5年以上的税务登记有关证明材料。 ③儿童父或母实际居住地(居住证); ④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15 | 父母一方有本镇户籍的子女 | ① 儿童与有杨和镇户籍的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或证明材料; ② 儿童父母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居住证); ③ 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
父母一方属镇外、市内户籍,且在本镇工作的适龄子女 | ① 儿童与有佛山市户籍的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或证明材料; ② 父母租屋证明和相关消费证明(租房合同以及该房2017年1月至5月的租金收据等,要有房东和儿童父或母的指模),或直系亲属房产证; ③ 父母一方在本镇工作的证明(如缴纳社保证明或与用人单位从2017年1月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④杨和镇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口属高明区内的回户籍所在地开具计生证明) | ||
16 | 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 ①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入户卡; ② 儿童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或证明材料 |
各位家长请注意:政策性借读生是指在我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以在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为准),具体有16类。属于政策性借读生的,可以不用办理积分入学,带备相关的材料到所属学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