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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2018年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更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2018年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居)委会、小学、幼儿园镇属各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2018年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镇教育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

2018412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2018年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高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教〔2018〕35号)精神,为做好我镇2018年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保教质量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公平公正,切实提高对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幼儿就近入园。严格执行班额标准小班、中班、大班班额要分别控制在30人、35人、40人以内。对超班额的班级要采取增加班级数量的办法减少班额对已经达到班额标准的班级不得再增加插班幼儿,确保保教质量。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招生、收费、人员配备、保教方式等办学行为。

(二)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和办学行为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确保学区(地段)户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条件且达到义务教育学龄(小学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和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公平接受教育。

2.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行为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6〕107号)的要求,2018年秋季学期,一年级班额要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小学45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招生计划与学籍捆绑,超出规定招生计划数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入学籍,同时,各校要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均衡编班。

3.切实做好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招生工作

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镇小学严格按照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三个类别进行招生。  

(1)户籍生。各学校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区划分招收户籍生,做好户籍生资料的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

(2)政策性借读生。在完成招收户籍生后,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剩余学位数。政策性借读生可根据学校学位的情况自愿报读公办学校,当报名的人数少于招收户籍生后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多于招收户籍生后剩余学位数时需要通过抽签的办法来决定录取的名单。各学校需切实做好政策性借读生资料审核工作,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生的父或母(外籍、港、澳、台、佛山市五区内户籍人士除外)必须持有居住地址在更合镇内的居住证,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生的计生情况由镇卫计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我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的通知》(明卫函〔2018〕25号)统一核查和发放证明。

(3)普通借读生。在完成政策性借读生的招生工作后,向社会公布接收普通借读生的学校及可提供的剩余学位数,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分数线,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不服从安排者,原则上视为放弃入学机会。普通借读生资料审核工作由镇流管部门牵头负责,镇教育局要及时将普通借读生的学位指标数报送给镇流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学校不得随意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随迁子女或非直系亲属子女入读。

    4.统筹做好几类人群分类入学安置工作

(1)做好引进领军人才子女统筹安排入学优教服务(佛发〔2018〕2号)

(2)做好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有人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工作(粤教外函〔2018〕6号)

(3)做好因公殉职、伤残基层干部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工作(公政治〔2018〕27号)和(粤组通〔2017〕44号)

(4)落实现役军人子女统筹安排教育优待政策(政干〔2014〕3号)

(5)做好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明教〔2017〕83号)

(6)落实大型骨干企业扶持政策(明府办〔2016〕175号)

5.依时完成各项招生任务

根据高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4月13日前,镇教育局将所辖小学的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5月25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的招生工作,同时将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数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6月25日前,完成新市民积分统计工作,并将普通借读生入读公办学校分数线及学位数同时报区流管办和区教育局;8月1日前,镇教育局完成普通借读生第一次排名录取工作后,向社会第二次公布剩余招生计划数及第二次积分入学分数线。

(三)推进“阳光招生”工程,严肃招生纪律

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纪律,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工程,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届小学生的信息提供、倒卖给其他招生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者,要追究当事人或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咨询投诉电话,严禁招收未满入读年龄的儿童入学入园,学校和幼儿园禁止以各种不正当手段争夺生源。镇教育局将适时开展招生工作督导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作出严肃处理。

镇教育局设立招生投诉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投诉和监督,电话:88843828。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由各小学组织实施,镇教育局监督,报名需带备的资料见***1。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更合镇户籍生、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2.招生学校及人数:见***2

3.学区划分:见***3

4.报名时间和地点:(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9日,更合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5月15日前,各校把户籍生材料送镇教育局备案。5月25日前完成户籍生的招生工作,核实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后,镇教育局公布所辖小学可用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及学位数。

第二阶段:5月16日,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见***4,且须父母一方在更合镇内工作),到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5月25日前,各校把政策性借读生材料送镇教育局备案。6月25日前完成政策性借读生的招生工作,核实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后,镇教育局公布所辖小学接收普通借读生的学校及学位数。

第三阶段:4月25日—5月31日(正常工作日),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佛山市新市民随迁子女)。报名地点:(1)白石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更合镇人社局一楼,咨询电话:88844831)、(2)合水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布练新村前,咨询电话:88877681)。

6月25日对于符合条件的普通借读生,镇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的学位和招生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入读学校,8月1日前完成普通借读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幼儿招生安排

公办幼儿园招生由更合镇中心幼儿园和白石幼儿园两所幼儿园组织实施,接受镇教育局监督,所有材料须送镇教育局审查。

    1.报名条件:年满3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2.招生办法:在满足学区内户籍生就近入学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六大类人群、父母一方有更合镇户籍、在更合镇有房产、在更合镇经商、在更合镇工矿企业工作的次序,招收幼儿入读公办幼儿园,若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的则采用抽签办法。

3.报名地点: 

更合中心幼儿园(更合镇合水社区南水路13号)

白石幼儿园(更合镇白石村委会白石村636号)

4.报名时间:5月7日5月8日

5.报名需带备以下资料和孩子一起到幼儿园报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新生父(母)及新生页);宝宝健康体检手册或医院开具的入学体检证明、免疫证明;非更合户籍的还需带备直系亲属房产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作证明等。

6.招生人数:见***2

注: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相关要求自主招生。

 (三)其他相关规定

1.各学校、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跨学区招生,对不属于本校(园)招生范围的,学校、幼儿园要指引家长到相应的学校、幼儿园报名就读。

2.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户籍所在地的镇教育局审核批准。

3.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入读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今年小学和幼儿园招生的指导、管理及日常各项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招生工作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校(园)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做好今秋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制订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使之家喻户晓。招生简章应包括招生对象和条件、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报名时间和地点、带备的资料、新生注册时间、咨询电话等项内容。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三)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服务机制,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各学校在确保学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含适合随班就读的残障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要积极协助解决符合入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保证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五、本方案由更合镇教育局负责解释。

 

***:合府字〔2018〕17号 ***1:更合镇2018年学生入学需带备的资料.doc

      合府字〔2018〕17号 ***2:更合镇2018年秋学期公办幼儿园、小学招生计划表.doc

      合府字〔2018〕17号 ***3:更合镇2018年小学招生学区划分情况一览表.doc

     合府字〔2018〕17号 ***4:更合镇2018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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