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杨和镇鹭湖东侧项目区复垦方案批前公示
佛自然资明告〔2021〕180号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杨和镇鹭湖东侧项目区复垦方案批前公示
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1〕24号)的相关要求,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编制了《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杨和镇鹭湖东侧项目区复垦方案》(以下简称《复垦方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复垦方案》予以公示。
一、复垦期限
《复垦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因此复垦工作待复垦方案在经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批复后进行复垦施工,因此土地复垦期限为复垦工程工期。
二、规划目标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杨和镇鹭湖东侧项目区拆旧区位于杨和镇清泰村。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一)拆旧区面积40.24亩,共1个地块,涉及1个村委会,土地权属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二)拆旧区面积40.24亩,现状为废弃农村居民点;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农用地40.24亩(水田38.80亩、农村道路1.44亩)。
四、公告时间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6日;
五、公告方式和地点
张贴公告:项目区涉及镇政府、村委会公告栏。
六、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一)发送电子邮件到:gsck@gaoming.gov.cn
(二)信件寄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三)联系电话:0757-88632234,联系人:张泓浩。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