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宝来纳金属有限公司燃料改造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宝来纳金属有限公司燃料改造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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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宝来纳金属有限公司燃料改造及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宝来纳金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塘村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宝来纳金属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罗塘村,年产铜棒200吨、铝棒50吨。项目将内坩埚燃料由焦炭改为用电、挤压机燃料柴油改为用电,同时该公司设备技改后,生产规模可达到铜棒6000吨/年、铝棒2000吨/年,技改扩建后项目内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数量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投资费用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在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前,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②项目熔化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炉渣统一收集后出售给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