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资助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甘惠文等2人关于一次性创业资助的申请(详见***),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共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对拟补贴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示负责。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就业创业补贴。
受理电话:88887559,传真:88880178,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一次性创业资助公示名单(甘惠文等2人).xls
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