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炜达铝业有限公司厂区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166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炜达铝业有限公司厂区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人庆路19号的拟建设项目佛山市高明炜达铝业有限公司厂区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炜达铝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炜达铝业有限公司厂区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等技术指标和建筑间距及各向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2006年9月4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基础上,对规划方案优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除保留已建的宿舍楼和办公楼,其他建筑物均为重新规划报建,拟建的有车间A、B、C、配电房及门卫。
四、方案情况:
用地面积32677.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148.99平方米,基底面积18860.4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8659.99平方米, 容积率1.184,建筑密度57.72%,绿地率10.58%。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5月2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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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加密-佛山市高明炜达铝业有限公司厂区总平.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