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意见的通知
明办发[2008]59号
转发区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组织,上级驻高明各单位党组织:
区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业经区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区纪委 二○○八年七月)
为深入贯彻党的***,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根据上级纪委全会和区委关于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部署,以及省、市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主题,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续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分层次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政、效率、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高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主要学习内容:《***章程》,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贺国强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同志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林元和同志在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杨晓光同志在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马亮照同志在区委十届三次全会、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陈仕兴同志在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央纪委、省纪委组织编印的学习资料和拍摄的电教片,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宣部拍摄的《抗震救灾英模事迹报告》,***于今年5月1日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办法》等。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在7—9月期间,相对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校可适当提前进行。要保证有5—7天的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的落实。
三、教育对象和形式方法
教育对象是全区党员,重点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中的党员干部,非党员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也应纳为教育对象。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一是对公务人员进行机关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务人员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之中。二是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把廉洁从政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做到干净干事,勤政为民,成为政治坚定的表率、团结实干的表率、开拓创新的表率、廉洁为民的表率,带动和促进机关作风根本转变。区委拟于7月份举办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学习班。各单位可参照区的做法,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三是面向社会进行诚信廉洁教育,大力培育和形成公平、守法、诚信、廉洁的社会风尚,激发社会群众的参与热情,提高监督意识和开展监督的积极性,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具体措施
紧紧围绕“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这个主题,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要认真总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在前一阶段查摆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服务承诺,并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区纪委、区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录像实拍、测试检验等方式,对整改不落实、承诺不兑现的,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对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低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发出整改建议书,选择典型进行曝光;对群众投诉较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并按照《佛山市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理或组织处理。
(三)认真受理群众投诉。进一步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投诉中心作用,办好政务公开网页、“883民生直通车”栏目等,向社会公开政府相关政务,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对重要投诉进行***回访。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和专题节目,宣传各地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追踪报道。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组织抓好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确保教育活动扎实进行。
(二)创新教育形式。各单位要按照继续解放思想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党员干部教育新途径,采取现代科技手段,有效运用正反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拓展廉政教育传播渠道,展示我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善于利用文艺形式,寓教于文、寓教于理、寓教于乐、寓教于一切有益的文化活动之中,重点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评选活动,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要按省、市的统一部署,将保密宣传教育月与纪律教育活动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一实施,讲求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教育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指出存在问题,坚决克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现象,确保教育活动收到实效。区纪委将通过召开教育情况汇报会、到基层调研等形式,对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要责成补课。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把各项教育活动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在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以良好的作风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落脚点,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到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中。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区直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书面报区纪委(联系电话:88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