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深圳市坪山区空置厂房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公平竞争意见的公告
征集主题:关于征求《深圳市坪山区空置厂房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公平竞争意见的公告
征集状态:
开始时间:2019-10-09
结束时间:2019-10-22
联系电话:0755-89381031
电子邮箱:liyingzhe@szpsq.gov.cn
内 容:
为合理配置坪山区的厂房资源,规范坪山区厂房使用行为,降低企业用房成本,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坪山区实际,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草拟了《坪山区空置厂房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剂办法”),根据《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通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方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一、公告时间
公告期10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22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内,有关单位和市民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咨询电话:0755-89381031;联系人:李先生
来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523室
电子邮箱:liyingzhe@szpsq.gov.cn***1:坪山区空置厂房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docx
***2:《坪山区空置厂房调剂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docx
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
2019年10月9日回复部门:投资推广服务署
部门回应:
为合理配置坪山区的厂房资源,规范坪山区厂房使用行为,降低企业用房成本,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坪山区实际,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草拟了《坪山区空置厂房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剂办法”),根据《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通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方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公示期间,我署共收到1条意见,具体反馈信息详见***。经我署认真研究,决定予以采纳,并已电话回复相关企业。
关于《坪山区空置厂房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平竞争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