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盐步黄岐片区20192020年市政设施维修工程(第二次)招标补充修改(答疑)通知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大沥镇盐步黄岐片区2019-2020年市政设施维修工程(第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如下补充、修改(答疑):
一、补充: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2019]39号)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招标人重新招标时,原中标候选人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
因此大沥镇盐步黄岐片区2019-2020年市政设施维修工程第一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广东名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备注: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与本通知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