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转发关于顺延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顺延佛山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84南财采〔2018〕15号***.tif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