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特 急
主动公开
各镇(街道)经促局: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完工评价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申报设备奖励专题及贷款贴息专题的项目,须在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内完工且通过了项目完工评价。参照原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粤经信财务函〔2018〕88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2016年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335号)的有关规定,申报设备奖励专题及贷款贴息专题的项目单位须于2019年9月29日前将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设备明细表或借款明细表电子版,电子版表格请发邮箱:jmj_jgk@nanhai.gov.cn)提交到我局技术创新科(完工评价材料格式参考***2)。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有关工作。
二、项目申报
按照要求,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好申报材料提交到所在镇街经促局,镇街经促局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经初审的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推荐函以及统计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证明材料报送我局。
***:(以此件为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rar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19年9月25日
(联系人:陈宝欣;联系电话: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