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下半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综合性检查的通知
南建设函〔2018〕777号
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为加强南海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规范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管理,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下半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综合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区内所有在产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二、检查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预拌砂浆、混凝土及制品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DBJ15-104-2015)、《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管理规程》(DBJ15-111-2016)、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管理规定。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条件和人员配备以及在岗履职情况;
(二)档案管理情况;
(三)合同管理情况;
(四)生产设备备案情况;
(五)试验室综合管理情况;
(六)信息化管理情况;
(七)文明生产和文明运输管理情况;
(八)对在用原材料台账管理情况。
四、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和我局组织检查两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从通知发出之日起至11月16日)
各生产企业对照检查内容组织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检查阶段(从11月17日至12月底)
我局联合区质监站、区检测站对区内所有在产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综合性检查,并按照《预拌砂浆、混凝土及制品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对企业试验室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评价。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相关记录存档备查。同时,各企业要做好原材料***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台账(种类、产地、合同、供货单位、供货清单等内容),确保能追溯到源头。
(二)我局将对本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发现综合管理较好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和诚信加分;对检查发现存在管理混乱、问题较多的企业,由检查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诚信扣分。
***:1.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2018年下半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检查表
2.企业试验室综合评价检查表格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郑佳兴,联系电话:81213205)
***1
2018年下半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一)企业资质条件核查 | 1.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等级标准、预拌砂浆备案的相关要求,检查企业资质条件(人员、设备)符合情况; 2.预拌砂浆生产产品类型是否与备案资料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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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档案 | “一工程一档案”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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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管理 | 1.合同必须包含有混凝土强度等级、品种、配合比、塌落度、混凝土凝结时间、生产地等内容; 2.合同是否有法人或其委托人签订,工程名称是否与规划许可证名称一致; 3.合同管理台账应规范、真实。 4.合同***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不按合同供货且不及时向施工许可部门申请变更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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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产设备备案 | 1.实际生产线、主要设备和设施是否与环评审批情况一致; 2.是否与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备案一致,是否有擅自扩线情况。 | 实 有:混凝土线 条; 砂浆线 条。 有环评:混凝土线 条; 砂浆线 条。 有备案:混凝土线 条; 砂浆线 条。 未环评或未备案情况描述: |
(五)试验室管理 | 依据《预拌砂浆、混凝土及制品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DBJ15-104-2015附录J表格,对企业试验室进行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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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化管理 | 应按要求每条生产线接入佛山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预拌混凝土及原材料检测数据上传、搅拌塔数据实时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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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明生产、文明运输 | 1.砂、石堆场覆盖; 2.“三废”处理; 3.混凝土搅拌车运输登记台帐、卸料槽末端有否设置防漏桶等。 4.运输车辆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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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在用原材料台账管理 | □砂 □石 □水泥 □粉煤灰 □矿渣粉 □外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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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 意见 | 检查组成员签名: | |
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名: | ||
南建设函〔2018〕777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下半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综合性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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