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南海区“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规范(试行)》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有关工作,我委草拟了《南海区“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见***),现向各界征询意见。真诚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及时反馈。
***:南海区“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规范(试 行)(征求意见稿)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
南海区“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
工作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区委驻点联系全覆盖工作部署,落实驻点联系夯实基层党建,引领村居综合转型升级的“双重定位”,加强南海区“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完善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规范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要求:“三官一师”团队每月为驻点村(居)服务累计不少于8小时,以走访、接访、会议等形式,为驻点村(居)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村(居)治理法治化发挥“智库”作用,为锻炼政法干警、推动密切联系群众提供平台。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接待来信来访、指导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群防群治、培训基层调解队伍、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治建议、处理上级交办事项等。
(二)驻点法官职责:依托人民法庭,通过诉讼服务、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和普法宣传等方式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驻点人员可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其他符合直联任务要求的司法行政人员。
(三)驻点检察官职责:依托镇(街道)检察室,通过法律监督、检察建议、解答咨询等方式,形成打击、预防与教育相结合的基层检察工作机制,形成建议、劝诫与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驻点人员可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其他符合直联任务要求的司法行政人员。
(四)驻点警官职责:依托村(居)所属派出所,接受治安问题建议,解答相关咨询;组织村(居)开展治安防控、治安突出问题与重点部位集中整治等工作,指导村(居)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基层治安防控能力。
(五)驻点律师职责: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粤委办发电〔2014〕42号),提供法律服务。每个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对村(居)干部群众进行法律培训;对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以上内容参照市有关文件。
二、组织领导
(一)区级: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区直政法部门推进“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结合职能,制定细则,分别推进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
(二)镇(街道)级: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负责推进本镇(街道)“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
(三)村(居)级:村(居)综治工作中心负责具体开展“三官一师”驻点服务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三官一师”设季度轮值组长。村(居)“三官一师”成员轮流担任季度组长,轮值顺序为第一季度警官,第二季度律师,第三季度法官,第四季度检察官,负责协调、联系“三官一师”团队成员开展驻点工作。
(二)村(居)设联络员。村(居)设1名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系“三官一师”衔接工作。
(三)“三官一师”各人每月到村(居)驻点联系半天。“三官一师”团队于每周二下午安排1人参与村(居)驻点联系(其余时间自行安排),轮值顺序为每月第一周警官,第二周律师,第三周法官,第四周检察官,如遇学习、休假等情况,内部调整次序。
(四)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如遇重大涉稳、疑难案(事)件、问题,村(居)结合实际需要,由村(居)联络员通知“三官一师”研究解决办法,“三官一师”要积极配合,提供法律服务。
(五)驻点联系工作分类处理。
1.属“三官一师”人员职能范围内的群众反映问题、意见、建议,其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回复群众。
2.属团队成员职能范围内的问题、意见、建议,“三官一师”通报村(居)联络员,并转团队其他成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回复群众。
3.属其他职能部门职能范围的问题、意见、建议,“三官一师”通报村(居)联络员,并转镇(街道)驻班直联团队分流其他职能部门处理。
4.对群众反映问题、意见、建议,按照直联工作有关规定需在接单之日起15日内及时回复处理情况。
四、规范工作台帐
(一)“三官一师”参加周二村(居)直联、党建暨驻点联系专题联席会议及日常驻点服务,根据服务情况,要按照《法律服务事项登记表》(见***2)有关要求做好记录。
(二)“三官一师”成员每月分别填写《南海区“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报表》,于每月30日前报送各自主管系统。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于次月5日前将汇总数据报送区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于次月10日前整理报送市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区委党联部,通报区直政法部门及各镇(街道)。
***:1.南海区“三官一师”驻点联系村(居)工作流程图
2.法律服务事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