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0〕5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库入选申报工作,以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验收
根据省入库通知要求,申请入库的项目须于2019年7月1日以后实施,目前已完成并且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验收审核。项目验收有关工作参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佛工信函〔2020〕526号文***2)执行。申请项目验收的单位按照佛工信函〔2020〕526号文***3验收材料要求组织好项目验收材料,并将项目验收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含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电子版)提交到所在镇(街道)经促局。各镇(街道)经促局将验收材料汇总后,填写好《申请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佛工信函〔2020〕526号文***4)于2020年8月3日前审核(盖章)上报我局技术创新股。
二、入库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佛工信函〔2020〕526号文***5项目申报书要求组织好资料,并于2020年8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及设备购置明细表电子版)提交给所在镇(街道)经促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
按照省入库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经促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0年8月1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行文(含项目汇总表、设备购置明细表电子版、一式四份纸质申报材料等)上报我局。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19年7月23日
(联系人:陈宝欣,电话: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