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金大道工程樵丹路丹灶城区段道路改善工程(有为隧道)10kV线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丹金大道工程、樵丹路丹灶城区段道路改善工程(有为隧道)10kV线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金大道工程、樵丹路丹灶城区段道路改善工程(有为隧道)10kV线路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丹金大道工程、樵丹路丹灶城区段道路改善工程(有为隧道)10kV线路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两个单项工程,分别为丹金大道工程10kV架空线路迁改工程(工程建安费约1792万元)和樵丹路丹灶城区段道路改善工程(有为隧道)10kV线路改造工程(工程建安费约1235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监理服务期为 17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5个月,以及12个月的保修期监理;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单位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本项目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1)丹金大道工程10kV架空线路迁改工程
本项目对丹金大道官山涌~东升路段及东升路~罗行大桥段原有10kV线路进行迁改,涉及的范围为10kV东升线、沙岸线#34+1塔~#46塔段架空线路,10kV东升线#46塔~#47塔段电缆线路,10kV沙水线#65塔~#66塔段电缆线路,10kV建沙线、周西线#53塔~#80塔段架空线路,10kV官洲线、大金线#62塔~#82塔段架空线路,以及T接出去的支线。新建低压配电房、开关房等。
(2)樵丹路丹灶城区段道路改善工程(有为隧道)10kV线路改造工程
本工程对以下红线范围内的线路进行迁改,包括10kV界牌线、石联线#20塔-#31塔段,10kV闩门线、横江线#18塔-#29塔段架空线路, 10kV官洲线、大金线、良登线、沙水线#10杆-#16塔段,10kV大金线竹径村支线,10kV良登线樵丹路支线架空线路,工业大道与樵丹路交叉段,原有16回路电缆通道;迁改电缆有10kV城区线、墟镇线、白城线、山景线、东升线、沙岸线、西基线、工业线、10kV城区线冠威Ⅰ支线等。
2.5.2招标范围:本施工项目全过程的施工监理及1年的保修期监理,详见招标人的施工图纸。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2.5.3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 60.00万元,不设下限,投标报价超出上限的为无效标。
2.6 服务质量要求:建设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并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验收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2.2须通过广东电网公司诚信备案审核,符合广东电网广电建部﹝2014﹞62号文要求。
4.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3.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必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及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3.2 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电力工程。
4.3.3监理员:至少2名,具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东省监理员证书》或《广东省安全监理员证书》。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能互相兼任。
4.4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内曾独立完成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或合同监理费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的变配电工程或10KV线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备案证书或已登记类似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5.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7日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12820 传真电话:0757-86368680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9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共1.093万元。细节详见本招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9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为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则可不委派授权代表参加)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4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逾期送达、未提供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也即被评为废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gp.cn/cms/html/nh_ggzy/index.html)、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gp.cn/cms/html/nh_ggzy/index.html)、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 8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gp.cn/cms/html/nh_ggzy/index.html)、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hgp.cn/cms/html/nh_ggzy/index.html)、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234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 0757-85430016 电 话:0757-86312820
传 真: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2015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