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综治工作重心下沉
调整部署区镇综治委工作,各职能局分管领导将兼任镇街综治委成员
记者从昨日(10日)召开的2008年禅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禅城对区、镇综治委工作部署作出调整,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和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实现综治工作重心下沉。
据悉,禅城区、镇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之后决定作出调整,将由区委副书记直接担任禅城区综治委主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各职能局局长和各镇街的党(工)委副书记组成。而镇街综治委主任由各镇街的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各职能局副职领导担任镇街综治委成员。
“由各职能局分管的副职领导到镇街综治委兼任,是为了将综治工作前移至基层,直接为基层服务,实现综治工作的属地管理和部门垂直管理相结合。”禅城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何家泰表示,这样的调整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禅城区、镇街综治委工作力度,提升区、镇街综治委的领导地位,由综治委负责组织协调,同时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联合执法,从而实现社会治安“大综治”的工作格局。
记者了解到,今后禅城区还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区、镇街的综治委都将定期召开会议部署综治工作,区综治委还将对镇街的综治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各职能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和参加联合整治行动之后3天内,要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送区或镇街综治办。(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