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展华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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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展华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 9月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10楼张槎环境监测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212110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禅城区展华塑料厂建设项目佛山市禅城区展华塑料厂佛山市禅城区㙟沙路123号内八幢自编之一广东高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及办公场所,项目占地面积289㎡,建筑面积289㎡。项目总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PE开口料的加工生产,年产量为200t。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二楼楼顶离地面15m高的排气筒向北排放。固体废物:经“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可将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噪声:使用低噪声型设备;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严格控制生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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