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华路南侧彩虹路北侧440604003005GB00533地块A5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季华路南侧、彩虹路北侧440****03005GB00533地块A5地块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28日至8月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832590 传 真:0757-83932017 电子邮箱:vit.bco@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季华路南侧、彩虹路北侧440****03005GB00533地块A5地块建设项目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季华路南侧、彩虹路北侧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拟建5座48层(自编1栋~5栋)、2栋46层(自编6栋~7栋)、5座1~2层的商业裙楼(自编S1~S5)、3座1~2层的商业楼(自编8栋~10栋)以及2层地下室。项目配套有普通商业、物业管理用房、游泳池、地面和地下停车位等。本项目不设公厕、垃圾收集站、人工景观等,商业以普通商铺为主,不设餐饮、KTV、电影院等。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居民厨房油烟:经家庭式抽排风机引至各住宅楼楼顶高空排放;发电机燃料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1栋住宅楼楼顶高空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并进行隔声、消声处理,加强小区交通管理,加强绿化;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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