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建筑工地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禅建发〔2015〕77号
区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我局制定了《佛山市禅城区建筑工地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2月3日
佛山市禅城区建筑工地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每三年复审一次,采取明查和暗访两种形式进行。2015年我市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巩固创卫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厘清城市管理工作权责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3〕128号)、及全国爱卫会印发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原则,增强市民社会大卫生观念,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总体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努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建筑施工领域迎检工作的顺利完成,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检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剑兴,成员:建筑业管理科、区质安站相关人员。
三、工作内容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2014年6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对我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规范。重点整治建筑工地存在的泥头车敞开运输、物料乱堆、食堂卫生差、“四害”孳生等薄弱环节,清理工程渣土、污水和生活垃圾,彻底消除污染源。着力解决工地出入口不硬化、不清洗,场内物料乱堆乱放、工地卫生管理较差,除“四害”措施不够落实,食堂和公厕不达标,运输泥头车不加盖、扬尘治理不力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5年2月28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方案内容,在制定本企业迎检方案的同时,迅速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落实到各项目部,要求各项目部制定具体的迎国检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对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情况开展自查整改。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5年3月31日前)。根据各企业上报的自查整改情况,我局将联合区质安站对全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地毯式的检查,对达不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的建筑工地提出定期整改,对整改仍然不合格的建筑工地,我局将作停工整改处理。
(三)巩固迎检阶段(2015年4月至复审结束)。巩固前期整治效果,在省、市、区的三级复查过程中,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在国家复审迎检工作中不失分。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企业领导亲自抓,各项目负责人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迎检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标准,做到标准不降低、落实不打折扣,统筹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以项目为单位,2月15日前将此项工作负责人报我局;2月28前将自查整改情况与报我局。
(三)主动担当,切实履行责任意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责任,为佛山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贡献力量;区质安站要充分发挥监督员驻点的优势,把督促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四)奖罚分明,确保整治工作效果。从3月开始,我局将组织对全区建筑工地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开展检查,对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工作,整治效果明显的企业,我局将进行通报表扬,给予诚信加分的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好,出现被扣分、影响复审成绩的企业,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诚信扣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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