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听证告知书(佛禅市监撤听字〔2022〕13号)(佛山市点滴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点滴贸易有限公司:
由我局调查处理的佛山市点滴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4W1A0G72,法定代表人:杨龙)冒用敬丽萍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一事,现已调查终结。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拟撤销你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经我局核准的设立登记,现将我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明:佛山市点滴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敬丽萍本人同意,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敬丽萍的身份信息,以敬丽萍作为佛山市点滴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监事,提交虚假《佛山市点滴贸易有限公司章程》《佛山市点滴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任职书》、敬丽萍身份证信息等材料,于2016年11月24日向本局申请办理佛山市点滴贸易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并于2016年12月1日取得公司登记。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利益,扰乱了公司登记管理秩序,属于情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第二款的规定,拟撤销你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经我局核准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梁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82340967)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听证告知书(佛禅市监撤听字〔2022〕13号)(佛山市点滴贸易有限公司)[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