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扩充四大职责
分别为轨道交通、城市道路、道路交通设施和公共停车建设管理等职责 诱导牌有误找交通部门 路边乱停还归交警管
一条道路到底该由谁来管?在此前,市民随随便便就可以列举七八个管理部门来,如今,凡属于轨道交通、城市道路、道路交通设施和公共停车建设管理等职责,从本月起均划归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原多部门交叉的职能进一步厘清,防止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
佛山大部制微调后,市政府办近日下发了其三定方案,除市交通运输局原有管理职责,该局新增了轨道交通、城市道路、道路交通设施和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等职责。在轨道交通方面,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的建设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由该局负责轨道建设项目立项后的施工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工作,同时参与全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而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则负责轨道建设项目立项以前(含立项)的相关规划工作。
城市道路方面,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承担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由该局负责城市道路以及与其相连的道路照明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职责。另外,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负责户外广告的管理,涉及在道路横断面最外侧人行道以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事先征求市交通运输局的意见。
道路交通设施方面,将市公安局承担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由该局负责道路上交通标志牌、标识、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灯、诱导牌等交通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规划、建设前先征求市公安局意见。市公安局负责交通信号灯调控工作,并根据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对设施设置提出意见。也就是说,今后路上的交通灯不亮了,交通标志牌出现错漏,记得找交通部门,而不是交警部门了。
在停车场方面,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管理职责。市公安局承担路边停车的管理职责,即发现路边车辆乱停乱放,市民还是找交警反映。
市交通运输局下设14个科室,新增了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科、轨道建设管理科,同时新设智能交通管理科,承担全市智能交通及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智能交通发展的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汇总、发布城市交通信息,分析、评估城市交通状况,提出交通改善建议;制定城市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方案并监督实施等。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44名(含派驻纪检组监察室2名),执法专项编制10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此次调整,原多部门交叉的职能进一步厘清,防止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