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四个有力稳步推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
佛山市禅城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领导重视,精心规划,试点先行,落实责任,四个有力举措同步推进,前期启动工作初显成效。预计全区到2015年底,建成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可以如期实现。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区委、区政府对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非常重视,去年11月收到市委、市府办10号文后,区委书记、区长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全区各部门认真对接好,扎实推进该项工作。随后,各级党委、政府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级政府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明确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做到“四个给予”:即思想上给予重视,经费上给予倾斜,组织上给予保证,平台上给予保障。一是思想上给予重视。为将市委、市府办10号文件落到实处,去年底,区委副书记区柱明先后到区司法局等几个相关部门调研,听取前期推进工作筹备情况汇报。对如何贯彻好市的《实施方案》提出了“立足禅城,突出亮点,克服难点,抓好落实”的具体要求。4月7日,我区召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会议,推动区委、区府办《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南庄镇委和各街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及区直22个相关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区委副书记区柱明对如何推进我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了动员部署,提出将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落实到位。四个镇街的副书记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全力贯彻好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按质按量完成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经费上给予倾斜。区财政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普法经费等各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作为常态经费纳入专项保障,建立了稳定的投入机制,推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常态开展。按照新《预算法》提高预算执行科学性要求,区财政局提前与各部门充分沟通,全面了解2015年“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经费需求,结合前置审核意见,科学核定需求规模,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三是组织上给予保证。为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开展,2月27日,区委办下发了《关于成立禅城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区委办1名副主任、区委政法委1名副书记及各镇街的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直22个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工作。四是平台上给予保障。为搭建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我区通过租赁市政府物业的方式,在区司法局办公楼临街的位置,单独租赁240平方米的铺位,作为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去年12月30日,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率先全市揭牌运作,面向基层群众提供公益、专业、均等、便民的“一站式”基本法律服务。
二、顶层设计,决策有力
围绕“构建覆盖全区、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想,把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纳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总体部署进行顶层设计,科学决策。一是纳入禅城区“十三五”规划。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总体要求,把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纳入禅城区“十三五”规划中的专项规划进行编制。确定了《禅城区“十三五”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研究》主题,由区司法局负责编制,着重分析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供给方式、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等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全区“十三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核心要素,提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惠及范围、实施标准、资源配置、供给方式、管理运行以及绩效评价。二是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区委、区政府在年初召开三届五次全会时,把全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步推进“法治禅城”建设,构建覆盖全区、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老百姓更好地享受法治建设的成果。《区委工作报告》把“构建法治惠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一个重要保障提出来。要求以贯彻落实市委10号文为契机,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制度延伸至镇街,建立“三官一师”直联村居机制,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着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构建覆盖全区、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社会着力营造“百姓的意见有人听、百姓的投诉有人管、百姓的抱怨有人问、百姓的幸福有法护”的法治氛围,让百姓尽享法治的成果。三是纳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试行)》,把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纳入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研究制定了《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总目标、总任务、总要求,制定出推进这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三、试点先行,推进有力
在推进工作过程中,结合禅城实际,突出抓好三级实体平台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工作,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式,有力推动整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做好调研确定试点。年初,在走访、摸底、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筛选了硬件条件好、工作基础实、领导意愿高的祖庙街道作为镇街级实体平台试点单位;石湾镇街道石头村和张槎街道纯阳社区作为村居级实体平台试点单位。二是把握标准规范建设。3月初,分别到祖庙司法所和两个试点村居调研走访,与街道和村(居)领导座谈,就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所需的标识、牌子、窗口布置、台帐设置、上墙制度、人员安排等事项,逐项研究落实。目前,全区4个镇街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大楼,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任务。其中,石湾镇街道领导重视,高起点、高标准建好了中心实体平台,得到市督导组的高度肯定。两个村居的试点平台建设也已圆满完成,其调解室面积均达15平方米左右,平台窗口工作由1名调委会人员负责。各镇街也按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办公室的要求,确定了2个村居试点单位,做到以点带面,逐步铺开。目前,全区11个试点单位,正按照“三个到位”即基本设施配置到位、基层项目进驻到位、法律服务人员在岗到位的要求,逐项落实到位,力争4月底前圆满完成试点工作。
四、落实责任,配合有力
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的民生工程,涉及公、法、检、司和财政、民政20多个部门,以及各种社会力量。要完成这项庞大的体系建设,单靠司法局的力量是难以推动的。因此,全区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入手,采取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统筹推进的方式推动工作开展。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区委提出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方向后,区构建办通过更为具体的制度设计,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上,区司法局局长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12项措施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工作职责。为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对《佛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配套行动计划》进行进一步分解、细化,形成本区的工作计划,并以表格的方式,制定了工作进度月报表,做到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指导工作、及时督查进展。此外,注重抓好平台内部运行机制建设。重点抓好服务流程、服务行为、服务质量、工作台帐、监督考核等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提高平台的运作管理水平。二是落实政府主导。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主导的原则,区司法局协调区财政局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3月初,区财政局将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年度预算表下达至区司法局。近日,区府办下发了《关于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实施意见》,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目前,区司法局正进一步与区财政局商谈,着手制定落实市《经费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为推动工作顺利进展提供经费保障支持。区其他相关责任部门也认真履行职责,想方设法推动工作进展。3月31日,区政法委主持召开“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工作推进会,对各责任主体提出明确要求。会议达成协议,对村居的“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工作机制,借鉴“一村居一律师”的做法,力争5月底完成“五个一”的基础要件工作。各镇街在区法制办、司法局的指导下,着力推进“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工作,以原有的律师顾问或以司法所的律师为第一顾问,正在组建5-8名的法律顾问团队,力争6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三是引导社会参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招募义工的方式,组建社工、律师和义工3支队伍。通过专职调解员、社会律师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广泛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有力推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创新发展。
禅城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一是老百姓获得均等、便捷、实惠的法律服务。通过三级实体平台建设,老百姓在自己的家门口就可以获得自己所需要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区法律援助处的整合搬迁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后,许多老百姓反映办事比以前方便多了。二是司法行政的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巩固提升。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是以司法局的职能为主体,围绕法制宣传育民服务、法律行业便民服务、人民调解和民服务、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和安帮矫正安民服务等五大主题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在政府向社会提供均等公共服务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党委政府部门由以前被动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转变成主动督查推进工作进展。三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大幅提升。由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司法行政系统从上到下都自觉将全部精力融入到体系构建当中,呈现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形成合力的喜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