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法律顾问团队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各税务分局(所),局内各单位:
根据《*** ***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的精神和《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南府办函〔2018〕17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成立法律顾问团队,名单如下:
刘恋(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法制股)
易家斌(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九江税务所)
程喜军(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法制股)
王盈(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第一分局)
卢剑萍(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法制股)
张清(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规费服务中心)
梁泳妍(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大沥分局)
廖坤兰(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第一分局)
梁杏君(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第二分局)
魏剑鸿(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黄嘉莹(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高丽华(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以上内部法律顾问的聘期为3年,外聘法律顾问的聘期按照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期限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