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情暖刑释人员子女
法援情暖刑释人员子女
近日,西南街道法援站顺利帮助一名刑释人员的儿子追回抚养费,使他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今年4月27日,西南街道河口社区的陈某带其侄子小文(15岁)到法援站求助,请求为小文向母亲追回抚养费。法援站领导十分重视,当即指派专人代理案件。小文是父亲阿强与母亲阿珊于1991年非婚生的儿子。阿强于1995年11月因犯绑架罪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1999年,阿珊通过诉讼解除了与阿强的非法同居关系,小文由父亲抚养(暂时由阿强母亲林某代为抚养),阿珊每月支付250元抚养费(含教育费)。谁知阿珊另找人结婚后,对儿子无情无义,既不回来看望,也不按期支付抚养费。阿强于2002年提前释放后不久即病故。2004年6月,小文获得了西南街道民政办、河口居委发给的低保待遇每月150元。林某夫妇含辛茹苦抚养孙子,无奈年事已高,近年先后过世。小文几乎成了孤儿,伯父陈某见其可怜主动负起了照料侄子小文的责任,无奈自身经济状况不佳,小文正在读初中,费用较大,经济上捉襟见肘。经人指引,陈某到西南法援站求助。工作人员多方寻找阿珊踪迹,终于在河口一间小食店找到她,调查发现,阿珊有抚养能力。法援站搜集好全部相关资料后,代理小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母亲应支付的首期抚养费3000元。其后又多方予以***协调,督促、教育阿珊要关心爱护儿子,定期支付抚养费。近日该案基本执行完毕。法援站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法援人精神,不仅感动了当事人,也让刑释人员子女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促进了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