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科创中心项目运营主体购买服务项目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科创中心项目运营主体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ZSKST17-A056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科创中心项目运营主体购买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科技创新中心(下称龙湖科创中心)项目运营主体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建设和运营龙湖科创中心项目,在三到五年内在汕头市龙湖区打造一家本地国家级孵化器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18000000.00元),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运营年限:10年。
四、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需具备省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资格。
3.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有当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说明: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独立机构组成)投标,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双方明确各自分工,牵头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资格。双方均必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获取公开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备省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8.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备注: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5月31日至 2017年6月6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 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郭俊文 联系电话:0754-88831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