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10月30日上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映山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泽红、黄卫丹、蔡奕生、林永毅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副县长章楚强、县人民法院院长颜映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瑞洲及县监察委、县党政办有关领导,县直相关部门、各镇区负责人和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各专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南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崇凝因工作调动辞去南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免职事项;审议通过《南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调整我县2019年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报告》,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改善海岛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精细化水平,把南澳建成“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花园岛。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加强南澳县房地产管理的意见》,作出了《南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房地产管理的决议》,要求要坚持规划先行,把服务旅游业的发展融入到全县房地产规划和其他建设规划。要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尽快出台房旅融合发展相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和旅游融合发展。
会议听取了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南澳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要做好摸查发掘工作,切实把文物保护利用与旅游业结合起来;会议还听取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南澳县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逐项落实好清单,做到应入尽入。
来源:南澳人大 编辑:许梓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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