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卫局制订督查制度促使环境卫生管理步入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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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1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总体水平,促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近日,区环卫局根据***、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法规的规定,制订《濠江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督查制度》。
该制度的督查对象为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居委会、东莞市健民清洁有限公司(市场化运营公司)和东莞市溢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市场化运营公司)。采用100分制量化标准,对有关单位所负责辖区的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带绿地树穴清洁、垃圾收集转运、环卫设施设备清洁等市容环境卫生和市场化运营公司所承包范围的主次干道、垃圾转运、环卫设施设备的运营管理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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