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补充说明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9月30日公布的《2014年度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支出说明作进一步补充: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2013年增加83.42万元,增加11.***%。增加原因是因执法执勤需要,分局2014年购置8台的士头,购置支出123.7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3年持平。
2.公务车辆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4年支出799.66万元,比2013年支出增加83.15万元,增加11.61%。增加原因是2014年新购置8台的士头,购置支出123.75万元。2014年车辆运行与维护费675.91万元,分局公务车保有量为执法执勤用汽车90辆,执法执勤用摩托车108辆。
3.公务接待费2014年支出0.42万元,比2013年支出增加0.27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国内接待5次共28人费用。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