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51305150522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光明区工作部署,为推进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人才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建设,拟对[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5-13、05-15、05-22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5-13、05-15、05-22地块位于新湖办事处圳美大道以北、圳美一路以东。05-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0971平方米,容积率5.5,备注“规划”,现状为工业区;05-1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7546平方米,容积率5.7,配套设施项目“幼儿园(18班,独立占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备注“规划”,现状为工业区和空地;05-2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1168平方米,容积率5.3,备注“规划”,现状为工业区和空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拟将05-13地块容积率由5.5调整为5.4;将05-15地块容积率由5.7调整为5.6,配套设施项目“幼儿园(18班,独立占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部调整至05-22地块;将05-22地块容积率由5.3调整为5.8。
(二)拟在三个地块之间增设地下通道(车行),其余规划要求不变。
(三)拟增加备注要求:05-13、05-15、05-22三个地块整体开发,在项目总建筑面积不突破的前提下,各地块的建筑面积指标和配套设施位置可在地块间适度腾挪,由此产生的容积率微调等不视作法定图则局部调整。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我局一楼大厅(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3.光明区新湖办事处一楼大厅
4.调整地块现场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8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法定图则公众展示示意图》见市规划国土委网站及我局网站)。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2346613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