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完成一宗地价补收工作
(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完成一宗地价补收工作。)
2019年7月16日,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向刘女士开具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历史遗留房屋缴清罚款、地价款证明》,凭此证明及银行缴款票据,刘女士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坪山登记所葵涌窗口领取二十年前登记的房地产证。
刘女士房屋为原宝安县批准建设,依据《深圳市龙岗区私人建房用地及产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处理办法》(深龙府〔1995〕27号)等文件,早年已进行房地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部门有《房地产证》及相关档案资料,但由于未缴纳地价等费用而无法领证。为解决此类有《房地产证》及相关档案资料房屋补缴相关费用问题,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制定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历史遗留房屋补缴地价、罚款处理流程》,对缴款申请、房屋核查、分类处理三个环节进行细化。此类房屋从房地产登记到现在已过去多年,时间跨度较长,为方便权利人申请,处理流程确定权利人、权利人委托代理人及权利人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权利人父母、配偶、子女申请是解决权利人因故无法委托问题的一种方式,申请时需提交权利人无法委托证明材料。
此外,为避免权利人东奔西走,使权利人可以一站式缴费,对地价、罚款外的超建筑面积费、超用地面积费、宗地图制作费及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取的登记费可一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