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期二期)审批前公示
事项名称: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期、二期)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东北角(翠峰路东侧)
建设期限:项目计划建设期约33 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6 个月
总 投 资(万元):284350.17万元
资金来源:市政府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378757.83 ㎡(约合568.14 亩,不含五洲大道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284837.89 ㎡(约合427.26 亩),总建筑面积289011 ㎡,其中一期净用地面积158125.22 ㎡(约合237.19 亩),建筑面积130511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甲级2.2 万座体育场,建筑面积约59000 ㎡(含会议中心功能20000 ㎡);一座甲级8000 座体育馆,含训练馆,建筑面积约32737 ㎡;停车楼面积约17900 ㎡,其余包括平台及联系廊道等预计共约20874 ㎡,其他场地面积按需求灵活设置。以上各类体育场馆需满足相应级别的比赛要求。
二期净用地面积126712.67 ㎡(约合190.07 亩),建筑面积158500 ㎡,主要建设包括学生宿舍(赛时作为运动员、媒体及技术官员村),食堂,支路,支河涌等。其中本科生宿舍60000 ㎡,硕士生宿舍30000 ㎡,博士生宿舍20000 ㎡,留学生宿舍15000 ㎡,食堂12500 ㎡,附属设施用房3000 ㎡,架空层及连廊18000 ㎡。学生宿舍沿支河涌布置,充分利用景观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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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大厦2楼
本公示的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我局提出。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经济发展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