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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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4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 [2010]汕规建字第006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
发证日期: | 2012年11月30日 |
建设单位 (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建设项目 名称: | 边检站办公业务用房 |
建设位置: | 龙湖区汕汾路汕洋生活区 |
建设规模: | 1幢9层办公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863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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