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治超办公示中心城区(第一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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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4日发表
7月29日,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要求,为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严把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关,持续稳定推进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汕头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政府网站对金平区、龙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要求,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场关,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源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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