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CC2017015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及仲裁等用房修缮项目预算及报价有关问题的澄清公告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于2017年10月27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汕头市人社局档案及仲裁等用房修缮项目(440500-201710-012-0028)(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磋商文件编制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各供应商: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及仲裁等用房修缮项目(采购编号:SCC2017015),澄清说明如下:
一、预算金额3,955,785.74元,明细如下:
SCC2017015-工程预算汇总表 | ||
序号 | 费用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一 | 建筑装饰工程 | 1,752,379.76 |
二 | 水电安装工程 | 1,778,405.98 |
三 | 建设工程暂估费用 | 425,000.00 |
| 合计 | 3,955,785.74 |
二、建设工程暂估费用425,000.00元,明细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暂估金额 |
三 | 建设工程暂估费用 |
|
1 | 停车遮阳棚 | 35,000.00 |
2 | 室外地坪修复 | 40,000.00 |
3 | 屋面防水修缮 | 300,000.00 |
4 | 拆除原有安装工程及空调排水管预留 | 50,000.00 |
合计 | 425,000.00 |
三、由于暂估费用包含的项目非常重要,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要求供应商在报价时,暂估部分的内容和金额保持不变,不纳入降点报价。即:
1、供应商报价=“建筑装饰工程报价”+“水电安装工程报价”+“建设工程暂估费用425,000.00”;
2、采购文件中要求“★(3)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低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85%的,须提供成本分析材料......”,只计算“建筑装饰工程报价”+“水电安装工程报价”,即这两部分的报价低于项目采购中对应部分的预算(1,752,379.76+1,778,405.98=3,530,785.74)的85%的。
四、暂估部分的具体实施及结算,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在项目合同执行时另行确定。
磋商文件澄清回执
贵单位于2017年 11月1日送达的《关于SCC2017015-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及仲裁等用房修缮项目预算及报价有关问题的澄清公告》已收悉。
收件人(盖章):(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祺浩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洪鸿飞 联系电话:0754-88***5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联系人:黄世鹏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十楼
联系人:洪鸿飞 联系电话:0754-88***5050
传真:0754-88179822 邮编:515041
特此公告。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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