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电梯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采购范围、交货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电梯的供货及安装。(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360000.00元(自筹资金)。
3、采购范围:供货商负责货物的供货、出厂检验、运输(至现场)、安装调试、质保期保障和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
4、交货安装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5、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被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财务状况正常;在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没有受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
4)若投标人拟提供的主要货物(电梯)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投标人须取得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产品经销代理证明或授权证明及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3年8月15日起至2013年8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3年9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3、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3年9月3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汕头龙湖区嵩山路7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396686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
采购文件(第三次).doc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doc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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