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进入倒计时
从2013年1月1日起,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将正式实施。按此标准,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者体积标识的食品。)将强制标示食品营养标签。
该营养标签通则规定的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当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参照国际实施营养标签制度的经验,该营养标签通则规定了可以豁免标识营养标签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食品的营养素含量波动大的,如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二是食用量少、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影响较小的,如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三是包装总面积小,不能满足营养标签内容的,如包装总表面积≤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预包装食品。但如果上述被豁免的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出现任何营养信息,则还应在其包装上标识营养标签。
该营养标签通则的实施,将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合理平衡膳食。同时也将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要提前做好准备,尽快熟悉营养标签通则,及时修改食品标签,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许业莉)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