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两交通肇事逃逸者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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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近年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在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对终生禁驾人员、事故多发路段、危运车辆违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的曝光提示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有效遏事故、保畅通。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2022年1月份全市“终生禁驾”名单。
此次被“终生禁驾”的两名驾驶人是林某宏和梅某伟,两人分别于今年1月14日和1月29日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已构成犯罪。据交警部门介绍,“终生禁驾”是指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导致“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其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和第101条。
2022-3-4《汕头日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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